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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申报人注册协议条例

一、定义

1.1 本系统所属部门为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本协议中更多的称为“科技局”。

1.2 “用户”,包含单位用户和自然人(个人)用户,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您”。


二、注册对象

2.1 进行单位信息注册的必须是单位科研管理者。

2.2 如果您是项目负责人,请联系您单位的科研管理者申请系统账户。

2.3 注册用户应当是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有权注销您的账户,并向您及您的监护人追责。任何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网上活动应事先取得其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的同意并遵守《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三、提供服务

3.1 本系统按照《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及其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


四、信息要求

4.1 用户须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4.2 用户须及时维护本单位信息,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4.3 用户须向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等相关政府单位提供相应申报信息(包括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照信息以及项目申报信息等),并授权相关政府单位可合法查看、使用上述申报信息。

4.4 系统管理员一旦发现用户任何虚假行为,其将有权冻结或删除该账户,并追究该账户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信息保密

5.1 一旦注册成功即成为本系统的合法用户,将获得一个用户账号和密码,使用者在首次获得后应及时修改账号密码。

5.2 使用者对其用户账号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并对以该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法律责任。

5.3 用户若发现其用户账号被非法使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请立即联系本系统管理员。


六、隐私政策

6.1 本系统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6.2 您知悉并认可: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非商业上的利用。

6.3 本系统承诺不公开用户的任何信息,除以下情况外:

(一)、用户授权本系统透露的信息。

(二)、相应法律程序、相关政府单位要求本系统提供的信息;或在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有理由认为有必要这样做来保护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用户或公众及其利益时,也可能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公开某些个人信息,在用户提供个人信息的时候应该已经预见并同意这种情况的发生。